人民银行南京分行2023年2月2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被罚款58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开店宝江苏分公司主要涉及了三大违规行为。
1.未按规定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管理;
2.未按规定设置、发送收单交易信息;
3.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
支付产业网看到,时任开店宝支付公司法定代表人姚顺因对开店宝公司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另外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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